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帮助其快速适应矫正生活、明确行为边界,10月16日上午,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司法局组织近期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第一课”集中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理论讲解和案例警示,为社区矫正对象上好“矫正第一课”。活动由社矫股股长刘琴主持,50 余名近期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活动开始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共同观看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视频教育片。随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刘琴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重点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需遵守的报告、外出等监管规定,详细说明违反监管规定可能面临的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乃至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法律后果,让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之初就清晰认识到矫正是有约束的重塑新生。
在警示教育环节,省厅派驻民警徐定忠通过播放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案例警示片、宣读典型违规处置通报的方式,直观呈现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因擅自外出、拒不报告行踪、不按时参加教育学习等行为被依法处理的全过程,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意识到监管无死角,违规必追责,进一步打消侥幸心理。
此次“入矫第一课”的开展,不仅让铅山县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明晰了监管要求、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更帮助其树立了知错能改、重塑新生的信心。下一步,铅山县司法局将持续优化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体系,常态化开展法律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铅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