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拖了我三年的货款,人民调解员接手当天就推进,第二天钱就到账了!必须给九十一团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点个大大的赞!”。近日,当货主王某从调解员手中接过《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签下名字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场始于一次电话交易的货款纠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化解,也是一段司法行政温情与法律力量共同写下的挽损故事。

2022年4月,第五师九十一团居民袁某在南疆承包土地,为改良土壤计划种植花生。经朋友介绍,他通过电话与五家渠市的种子经销商王某取得联系,并订购了总价16.8万元的花生种子。基于信任,王某在未与袁某见面的情况下便将种子发出。收到种子后,袁某于当年7月支付了10万元货款,但剩余的6.8万元却以种子质量等理由迟迟未付。后经双方私下协商,欠款金额确认为5万元。然而,新的协议并未得到履行,在随后的三年里,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这笔欠款成了王某心头挥之不去的“巨石”。
2025年9月底,近乎绝望的王某来到第五师九十一团司法所求助。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详细了解记录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仍在南疆忙碌的袁某。袁某承认欠款事实,但坦言近年种地亏损,经济拮据,并承诺于10月至11月初返回团场后配合处理。为方便沟通,调解员与返回新疆五家渠经营农资生意的王某互留了联系方式。
11月12日,在确认袁某已返回后,调解员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九十一团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起初,双方在还款金额上分歧较大,货主王某坚持要回前期协商好的5万元,袁某却说种子不好,只同意支付4万元,场面一度陷入僵持。

面对困境,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果断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调解员立即开展双向释法疏导工作,单独与货主王某沟通,安抚其情绪,引导其理解对方难处;同时与袁某深入交流,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拖欠货款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多次耐心疏导和撮合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同意各退一步。
真诚的沟通、专业的解答,让货主王某、欠款人袁某都放下了抵触心理。经过人民调解员释法明理,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于11月12日下午达成一致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袁某在司法所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现场通过手机转账向货主王某支付了30000元,剩余15000元于2025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拿到货款的那一刻,王某既惊喜又感动,“本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人民调解员效率这么高,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问题。”
这起“速解三年货款拖欠纠纷”的案例,正是第五师九十一团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为民服务。卷宗会归档,但司法为民的温度不会褪色——第五师九十一团司法所始终以“小案件”办出“大民生”,在法治道路上跑出“为民解忧”的加速度。(侯宝成 周君 缪秀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