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党委、纪委要求,1月11日,凉城供电分公司党总支组织各支部、班组负责人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公司领导班子、各支部、班组负责人全体参加会议。

会议中,纪检书记刘剑文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宣贯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总支副书记、局长田龙同志对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条款进行了深刻剖析说明,总支书记邓建忠同志对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并且与会的全体人员签订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知晓书。


公司党总支书记还要求各支部、班组负责人进一步召开本支部、班组会议,上好新年第一课,绷紧纪律弦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精神,从酒驾醉驾、疫情防控、外出报备、治安管理、值班值宿、纪律红线等多个方面,传递到每一名职工心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人,要求每一名职工树牢纪律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遵纪守法,切不可越过纪律的红线。(尚东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