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优化人员素质和结构,云南省巧家县委编办推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管理方法,盘活编制存量。
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引领、从紧从严、精干高效、实事求是”的动态管理原则,按照地方机构限额、编制总量要达到“两个不突破”的要求,充分考虑队伍结构、财政承受能力、用编效益等因素,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等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计划用编,做到健身与瘦身相结合,确保每一名编制都用在刀刃上。
实行职能职责动态管理。以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准则,科学分工、合理划分事权,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动态调整,包括职能配置、职能调整、职能分解、职能转移、职能转变和对主要职责的管理,确保权责一致、政令畅通。
实行空编集中管理。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县委编委适时收回县直机关行政编制空编的50%和其他类县直事业单位的全部空编,建立空编集中管理“周转池”,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保障编制刚性任务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人才引进等重点领域编制需求。
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必须通过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后,经党委(党组)会议提集体讨论决定以正式文件向县委编委提交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县委编办结合相关进行分析、调查论证后,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县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县委编委正式文件印发执行。
强化履职跟踪管理。为确保每一名编制都用在刀刃上,机构编制部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履行职能和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职能职责变化和人员编制变动情况,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依据。加强事后跟踪问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为部门单位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和高效运转提供保障。
通过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人员编制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有效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十四五”巧家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巧家“两区一地”建设提供编制保障。(云南省巧家县委编办 苏朝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