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8日,济广高速南丰段。孙某驾车在济广高速慢车道行驶时,在无变道条件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直接向左变道,结果与快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
孙某告诉交警,称自己是向左打了一点方向盘,但是之前没看到快车道车辆,且自己没有和后方车辆发生碰撞,认为事故的责任不完全是自己。
交警认定孙某虽然未和事故车辆发生接触,但是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需负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李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