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日,江西广昌。李某驾车在济广高速慢车道行驶时,为超越前方货车,在无变道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向左变道,结果与快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
李某告诉交警,事故不清楚自己承担什么责任。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向李某解释,变更车道要保持安全距离,在有变道条件下才能变道。交警认定李某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安全变道超车,要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即:提前3~5秒开启转向灯,同时通过内外后视镜仔细观察目标车道内来车情况,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再果断变道!(李孝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