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9时许,江西抚州,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二大队处置一起因货车货物掉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因未规范固定货物、违规载货,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事发当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左侧快车道正常行驶,准备超车通行。行驶过程中,右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货车突然掉落一块木板,木板高速撞击李某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导致轿车挡风玻璃受损,所幸驾驶人李某规范驾驶、及时稳控车辆,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调查核实,本次事故完全系货车驾驶人张某安全意识淡薄所致,张某驾驶货运车辆运载木板,行驶前未对货箱内装载的木板进行牢固捆绑固定,车辆行驶途中受风力、颠簸影响,导致木板脱落掉落路面,直接砸中后方正常行驶的轿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李某无事故责任。同时,对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不记分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杜泽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