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江西省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辖区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车辆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上前核查,发现驾驶员在驾驶位熟睡。民警随即将其叫醒,驾驶员开窗瞬间,车内散发出浓郁酒味。经现场询问,驾驶人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事实。因酒后意识模糊、身体疲惫,其心存侥幸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昏睡。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及确凿的违法事实,驾驶人情绪瞬间崩溃,当场痛哭流涕,连连懊悔认错,反复自责:“我错了,我的饭碗要丢了,真的非常后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8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复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席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