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从严管理的鲜明导向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这既是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更是净化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基层少数干部在严管之下产生思想困惑,误将监督视为“束缚”、把惩戒当作“包袱”,滋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消极心态,甚至出现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现象。这一认知偏差,本质是对“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理念的误读,更是背离了习近平总书记“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的殷切嘱托。事实上,严管与监督从来都是为了规范权力、保护干部、促进工作,唯有厘清认识、破除误区,才能让基层干部在严管厚爱中放下包袱、放开手脚,在干事创业的舞台上敢为有为。
监督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少数基层干部将监督视为“束缚手脚的枷锁”,误把严管当作“干事的阻力”,核心是对“监督与干事”关系的认知偏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刻阐明了监督的本质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基层工作直面群众诉求、复杂矛盾,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中难免遇到风险挑战。常态化监督绝非限制干部干事,而是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保障。从日常工作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早提醒,到制度建设中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线,监督如同为干部干事创业穿上“防护衣”,既划清纪律红线,又打消后顾之忧,让干部在合规合法框架内大胆探索、放心作为。那种将监督视为“绊脚石”的想法,忽视了监督对干部的保护作用,也背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
惩戒不是“终点站”,而是“加油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干部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惩戒从来都是手段而非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绝非“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查处一个、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斩断歪风邪气蔓延势头,唤醒干部敬畏之心。对犯错干部的依规处置,既是纠正偏差、挽回损失,更是帮助其认清错误、改过自新;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既是敲响廉洁警钟,更是引导广大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这种“严”的背后,是对干部的负责、对事业的担当,正如古人所言“明罚敕法,以正纲纪”,让干部在思想上受警醒、在行动上明底线,把惩戒的“痛感”转化为干事的“动力”,真正做到知错就改、轻装上阵。
容错不是“松绑剂”,而是“强心剂”。基层工作充满未知挑战,干部在先行先试中难免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错误。如果一味求全责备、动辄问责,只会让干部“畏首畏尾、不敢迈步”。党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为精准把握容错纠错尺度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重要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明确容错边界、规范容错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这种容错不是“无原则松绑”,更不是“违纪违法的挡箭牌”,而是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感受到组织温度,从而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活力,形成“不怕出错、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真正践行“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的实干精神。
严管不是“冷冰冰”,而是“暖融融”。严管与厚爱从来都是辩证统一的,没有严管的厚爱就是纵容,没有厚爱的严管就会僵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干部管理中的“严”,体现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更体现在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在坚持从严管理的同时,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重拾工作信心;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表彰、有奔头。要建立“严管中透着厚爱、约束里藏着激励”的工作导向,既让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从而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在基层一线主动担当、攻坚克难。
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是服务群众的“一线主力军”。干部管理工作要始终坚守“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以精准监督护航干事之路,以容错纠错点燃担当激情,以严管厚爱凝聚奋进力量。广大基层干部更要破除思想误区,深刻认识到监督的本质是保护、惩戒的目的是警醒、严管的背后是关爱,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谆谆教诲,放下顾虑、甩开膀子,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中敢为有为,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