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以“精准监督年”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查促改,严把案件审理关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合理安排部署,突出严密性。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旗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的评查组,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8-2019年度办结的82起案件108本案卷,从案件程序、主体身份、证据、处理结果、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工作中主要采取本级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照标准一卷一表查阅卷宗,逐项分析查找不足。
细化评查内容,突出针对性。紧盯重点环节,根据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结案归档、处分决定执行等关键环节,列出评查必备要素和标准,开展全面评查。明确评查重点,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定性处理是否准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作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评查。通过自查发现了证据调取不规范、漏签字、文书表述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上级抽查发现了在事实证据、审批手续和归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五大类问题。
积极通报问题,突出及时性。坚持问题导向,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案件质量工作的“推动剂”。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审理室及时梳理归纳、建立台账,并召开评查问题通报会,对案件评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向案件承办部室下达问题清单,要求主动认领、限时整改完善。目前,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承办部室已全面认领接受,并进行逐项分析、扎实整改,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着力整改提高,突出成效性。把案件质量查评工作与学习贯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相结合,对案件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监督,做到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及执纪审查等业务能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档案规范化,力促案件质量全面提升。(袁碧霞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