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正在紧密开展,此次派出2个巡察组对4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按照“三个聚焦”新要求开展政治检查,科学谋划,创新思路,夯实“基础点”,选好“切入点”,把好“着力点”,“三点”发力,提升常规巡察监督质效。
夯实组内“基础点”。巡察期间,巡察干部不断充电蓄能,提升巡察队伍素质: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工作》等文件精神,掌握精通政策法规、方式方法,有效研判、处置相关疑难问题。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西迁精神”和延安精神滋养初心、鼓舞斗志。三是开展“重温红色记忆”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初心使命。四是每日召开组内例会,听取组员工作汇报,讨论部署一天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强化组内建设,有效开展巡察。
选准巡察“切入点”。巡察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首要任务是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本轮巡察的4个单位中,1个属于政府工作部门,2个属于事业单位,1个属于国有企业单位,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委巡察组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三个聚焦”新要求,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着重检查上级有关本部门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查找落实过程中的落差、偏差以及违纪违规问题;对国有企业,则着重查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项目引进落地以及涉企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过巡察监督,发现影响和制约被巡察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抓牢巡察“着力点”。巡察组有针对性地向区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函询,详细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近年来的建设情况以及相关问题线索和信访处置等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做深做实巡察监督提供了充足准备。巡察中,通过调阅资料“查”问题,个别谈话“听”问题,走访入户“询”问题,信访举报“筛”问题,形成巡察重点问题清单,把握共性问题、突出个性问题,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巡察是反腐败工作的一把“利剑”,也是对党组织的“把脉会诊”。截止目前(5月13日),区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初步发现问题40个,有效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安倩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