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全面把握“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完善“监督责任清单”,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一是全面把握“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新城区纪委监委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61家派驻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汇编成册。“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党委(党组)党组织、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职能职责,力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派驻单位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监督责任清单”,提升监督质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派驻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共性+个性”两张“监督责任清单”。“共性清单”明确了促进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任务;“个性清单”则针对不同驻在部门的行业领域特点、工作重点及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细化,使得监督内容更规范、更精准,让派驻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刘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