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综合监督单位正接受常规巡察以及“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契机,积极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优势,多维发力,合力监督,强化巡察、派驻同频共振,不断推动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齐驱并进。
一是“政治体检”前做好信息沟通。市委、区委巡察组进驻前,主动前往开展对接沟通,派驻纪检组针对巡察重点和要求,主动向巡察组提供派驻以来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及以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详细列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做到问题清、指向明,为巡察工作的“精准”提供保障,目前已进行汇报、沟通4次。
二是“政治体检”中,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巡察组进驻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供所掌握的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等基本情况。巡察期间,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互动,全面了解“重点人”“重点事”,听取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巡察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组跟进处理,督促巡察对象进行即知即改。
三是“政治体检”后,做好“后半篇文章”。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组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及后续长效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查、反馈。依托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派驻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协调、及时跟进,形成巡察“利剑”与派驻“探头”作用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效果。(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