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聚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等方式促进审查调查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全力保障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常态绷紧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昆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多次通过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察委员会、审查调查工作相关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等学习传达刘奇凡书记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1.15”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学、座谈学、警示学,让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常态长效,形成安全意识如影随形的良好工作习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各相关部室、承办部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开案培训和室务会制度,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培训,常提醒、长监督,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责任,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确保审查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分解细化任务,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你有我
让意识形成具象,让方法形成细则,让责任形成任务,制定《贯彻落实“1.15”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从如何做深做透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安全管理工作,做精做专审查调查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细化为15项具体工作任务,制定19项具体措施,从组建开案培训讲师团、严格落实专案组组长和安全员安全责任、安全纠察员不定期开展检查、完善“走读式”谈话场所标准建设、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等方面细化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并明确每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责任部室、责任人,让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到每个人身上,形成“有你有我”的良好局面,全员保障审查调查安全。
三是推进任务落实,工作成效安全保障齐头并进
严格内控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全力保障审查调查安全和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严肃内部管理,严格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包头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审查调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安全责任,定期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定期召开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规定,对跑风漏气、泄露打探问题线索或案情的,无论是本单位还是抽调人员,一律严肃处理、严肃问责。持续正风反腐,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强化自身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每个问题线索,对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的诉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截至目前,昆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立案审查17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中央巡视“回头看”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2件,处分4人;“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48人。(杨盛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