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3人次,占88.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6.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0.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4.1%。
一是坚持靶向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开展“清风干部”评定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先进典型人物正面宣传,同步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不定期的案例通报,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要求为行动引领,构筑全旗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坚持分类施治,确保监督精准有力。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施治,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不断完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4道防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廉政谈话、约谈、述廉述职、追责问责等多种方式,构建党委主责、纪委监督的全面从严治党格局。紧盯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利用“廉洁土右”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送廉政信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坚持重拳出击,严查违纪违规问题。积极构建旗纪委监督、监委监督、巡察监督的三大监督网络体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不定期的监督,快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以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许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