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迅速围绕最新规定内容开展多次交流研讨,结合研讨心得拟定培训计划,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公职人员处分法》交流研讨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本次交流培训,旨在通过提纲挈领、深入浅出的讲解,带领大家研学讨论,对法条原原本本逐字学、仔仔细细对照学,做到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规程,严格精准执行。特别是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关于非党员村干部缺乏有力处置措施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相关规定到溯及力分析,从处置方式到后果影响探索,做到应知则知,不知存疑,善用而不滥用法律规定,带着问题继续学,坚持知法守法、执法用法。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结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际应用情况,组织开展案例分析研讨,并对照新旧法律法规的异同之处,区分具体适用情形,力争全面把握《政务处分法》的内涵精髓,做到真学、真会、真懂、真用,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审理室 孙本智 李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