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讲:“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察民之苦,就要做到“深察”、“细察”、“真察”。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把药品价格监测,中选药品采购作为工作之重来抓,吃透民情,把准民意,减民所难,切实解决群众购药贵问题。
“深察”药品价格保平稳。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医保局的相关要求,督促区医疗保障局每月初对辖区监管的6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53家定点零售药店近万种药品价格进行统计比对监测,确保药品采购价格持续平稳。
“细察”药品支付防超限。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督促驻在部门每月初针对辖区11家公立医疗机构三种药品8个品规支付标准进行监测,防止采购金额超出限价。
“真察”中选药采见成效。严格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监督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进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切实解决群众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
下一步,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继续加大对药品价格、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确保药品价格、中选药品采购工作不出问题。(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