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 纪检监察 > 正文

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运用9+模式 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2020-11-18 11:06:46 | 来源: 中廉在线

“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引擎’,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再次按下了‘快进键’...”近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全面传达和学习,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运用9+模式,环环相扣督促区属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清单式管理+平台式监督+同志式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区纪委监委按照“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的原则,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更新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苏木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并依托精准监督年,着力打造政治监督、业务监督、专项监督为一体的“综合监督平台系统”,明确监督主体、细化监督责任、量化监督重点,以信息化手段全面压实区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同时,以“同志式谈话”为抓手,定期从巡视巡察、监督执纪工作情况中筛选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在纪委”的现象。

重点式监督+现场式核验+督促式整改,紧盯关键少数。为进一步强化区属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将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前哨”作用,按照“点对点、面对面、片对片”要求,采取常规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归口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实施“现场核验”,重点根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中全年各节点工作任务,逐项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病灶”,揪出导致“主体责任”履行不明显的“病因”,确诊病况,对症下药。同时,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信访问题较多、工作思路不清晰的党组织,要求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精准式防控+提醒式联谈+体检式检查,强化同级监督。区属苏木镇(街道)纪(工)委全面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议事决策规则,分别签订班子、科室、个人“三级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不定期对重大项目工程进行走访监督,建立“提醒式联谈”机制,根据包村包片情况对班子成员和嘎查村(社区)干部开展联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联系项目、干部人事、廉洁自律、作风建设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体检式”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责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 吴瑜)

责任编辑:万海男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