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村(居)延伸巡察第一巡察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行“听、谈、访、测、查、改”六字工作法,查存在问题,促立行立改,推动延伸巡察村居工作出实效。
“听”,即听取被巡村(居)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报告,听取村(居)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及村(辖区)村(居)民对村(居)三委及班子成员的看法和意见、了解村(居)在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谈”,即与村居“三委”班子成员、村(居)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人交谈,了解村(居)在落实惠民政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访”,即广开渠道接受群众信访,有针对性地入户走访,着力发现村(居)在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冒领等方面的问题。
“测”,为准确评价村(居)干部在村(居)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深入村(居)召开会议。由村(居)三委班子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参加会议。向村(居)民发放民主测评表,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评价村(居)三委班子成员,向村(居)党员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评试卷, 考核其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查”,即查村(居)党建资料、财务账目等,发现村居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村(居)账目等方面问题。
“改”,即把巡察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巡察中发现的可以及时改正的问题,交由乡镇党委,注重边巡边改、立行立改。
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村(居)延伸巡察第一巡察组,已对9个行政村、8个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实现了全覆盖。共发放民主测评表1190份、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评试卷132份,开展个别谈话65人次,查阅资料540余盒,走访调研23次,入户走访群众62户,发现村(居)问题175个,线索移交公安局扫黑办1条,立行立改问题1个,下发督促整改通知5份。(李志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