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收到上级交办的关于“对大数据比对研判出的违规经商办企业可疑信息进行核实”的通知,派驻组此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条调查核实。
县融媒体中心、文旅局、机要局、文联、宣传部、县委办、档案馆工作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共50条,其中涉及职工本人经商办企业信息7条,涉及职工6人,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43条,涉及亲属31人,经核实不涉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
大数据信息量大、高速、多样等特点,有助于快捷、高效处置问题线索,派驻组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要多运用大数据来创新监督模式,提高监督质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派驻一组 张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