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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纪委监委公开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1-03-27 15:58:27 | 来源: 中廉在线

一、 1—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应急管理局、平安路派出所对“黑加油站”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3次。制发工作提醒函2份,督促应急管理局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及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扎实开展“黑加油站点”和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公安局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警力对相关警情快查快结。督促平安路派出所将“黑加油站”问题调查发现情况反馈至应急管理局,要求应急管理局根据反馈的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2021年以来共下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醒函3份,重点事项督办函9份,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托克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双河镇上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排查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该保留的依法依规保留,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截至目前,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对检查发现的2家无环保手续的商砼企业作出相关处理,其中一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家现已两断三清,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函告属地政府予以取缔。经纪委监委跟踪督查,双河镇已取缔该商砼企业,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生态环境分局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要根据工作要求,继续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业行为。

三、县纪委监委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海报,列明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公布监督举报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实现窗口全覆盖,引导群众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分别对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3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同时,督促政务服务局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提升服务质量。2月25日,县纪委监委对托县税务局副局长进行约谈,督促其进一步合理设置窗口,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损害营商环境处分1人。

四、发布《元旦、春节廉洁提醒》,明确 “9个严禁”,并向社会公开“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推送廉政短信,提醒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通报曝光享乐主义典型案例1批1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批1起,着力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第一时间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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