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日期间,托县纪委监委在盯紧“四风”问题新动向同时,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旅游安全保障主体责任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群众平安喜乐过节。
一、“注重”节前及时提醒,“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印发《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通知》,重申有关规定,明确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干部职工“管住手”,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不搞权钱交易,“管住口”严禁公款吃喝、相互攀比宴请,“管住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能去,“管住脑”不该想的事情不要想,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利用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关于 “五一”、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告》,同时有针对性的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过节。
二、“注重”节中精准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委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保障、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履行开展督查,并根据县委的要求及时调整监督监督内容。二是抽调精干力量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和1个机动组,围绕“四风”整治、疫情常态防控、旅游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履行等方面,对28家重点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节日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做到随时受理随时核实。
三、“注重”节后通报曝光,“强化”问题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托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通报曝光,要求相关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常性开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对风险岗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对所辖地区、所管行业开展细致深入有效的管理、监督,确保自身廉洁和行业安全。
针对发现的问题,节后托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闫现兵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