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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节前“廉提醒”,严把节日“廉洁关”

2021-09-26 15:10:50 | 来源: 中廉在线

2021年国庆将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实践,向驻在单位下发《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紧盯“节日病”,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关键节点提醒,严防“四风”反弹。派驻组提醒各单位党组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廉政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强化警示教育,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重申廉洁禁令,抵制节日腐败。派驻组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节日期间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大闸蟹等各种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借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反换届纪律;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从严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过一个节俭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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