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新冠疫情波及多个省(市),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明显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健康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特提出“六必须六严禁”要求。
1.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区疫情防控部署上来;
2. 必须严守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带头执行防控措施要求;
3. 必须强化防控工作,要积极主动报备外出行程,配合区防疫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个人防护等必要防控措施;
4. 必须加快疫苗接种,要积极主动到接种点接种第三针,做到“尽接应接”,并将接种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备案;
5. 必须加强外出报备制度,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天及一天以上的请休假,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均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
6. 必须带头配合单位、社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工作;
7. 严禁在疫情期间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消极应对、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8. 严禁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9. 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10. 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11. 严禁在疫情期间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同住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的相关情况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12. 严禁在疫情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和文体娱乐活动。(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