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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青山区纪委监委六必须六严禁抓细抓实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2021-10-26 15:10:04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波及多个省(市),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明显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健康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特提出“六必须六严禁”要求。

1.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区疫情防控部署上来;

2. 必须严守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带头执行防控措施要求;

3. 必须强化防控工作,要积极主动报备外出行程,配合区防疫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个人防护等必要防控措施;

4. 必须加快疫苗接种,要积极主动到接种点接种第三针,做到“尽接应接”,并将接种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备案;

5. 必须加强外出报备制度,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天及一天以上的请休假,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均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

6. 必须带头配合单位、社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工作;

7. 严禁在疫情期间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消极应对、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8. 严禁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9. 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10. 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11. 严禁在疫情期间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同住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的相关情况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12. 严禁在疫情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和文体娱乐活动。(青山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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