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召开2021年度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周敏捷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听取了区纪委监委防逃追逃相关工作汇报以及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区纪委监委与公安分局、检察院就问题线索移送及办理情况进行了互相通报。
一年来,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部署,案件查办协助有力、合作配合有序,在严肃查处反腐败案件、提升反腐败能力、加强组织协调体系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优势不断发挥,反腐败各方合力不断凝聚,反腐败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真正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积极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新时代反腐败协调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立足岗位职责,把反腐败工作落实到日常。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单位工作,积极研究部署反腐败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推进组织协调快速精准。要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及时移送线索,注重沟通反馈,建立移送线索台账,并及时通报情况。三是加强协同合作,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要强化以案促改,聚焦案件查办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使办案合力最大化、办案质量最优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昆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马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