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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园地 | “三粒催化剂”助推基层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2021-12-23 09:53:52 | 来源: 中廉在线

“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开展上下联动,要实事求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不搞上下一般粗,既要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有效落实落地,又要注重结合基层实际。”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巡察指导督导组郝朝暾组长在培训时讲到的,结合指导督导精神,回民区委巡察办对八届区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总结提炼,有三项工作举措犹如“三粒催化剂”,在实践中推动巡察工作质效明显,作为经验成果进行了固化、深化。

区委政府赋予一粒“催化剂”,即成立专业队伍。由全区56名熟悉财务、审计的党员组成财务专业巡察队伍,在每轮巡察中,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专门成立财务相关工作检查组,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同时,区委还赋予一支“宝剑”,在全区年终实绩考核中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监控工作项目,在征求区委巡察办意见基础上,根据监控结果进行赋分,倒逼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相关责任。

区纪委监委赋予一粒“催化剂”,即列入年终考核。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终考核将巡视巡察11项工作列入考核细则,考核百分制,巡视巡察占15分,有效提升了被巡察党组织对政治巡察的思想认识,推动了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巩固深化。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赋予一粒“催化剂”,即实行“六联审”。6个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部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实行六联审,先经区委巡察办主任初审,然后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分别与巡察组组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巡察办主任进行一一面对面审核,并签《审阅单》,按照审核意见由被巡察党组织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巡察办备案,有效增强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巡察整改责任意识,并提高了工作效率。(贾俊清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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