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攻坚战,再吹冲锋号、再擂出征鼓,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纪委监委派驻旗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突出重点、瞄准节点、找准基点助力旗人民法院优化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突出重点,精准监督涉企案件。以每一件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高标准,强化涉企商事、行政案件监督。重点监督旗人民法院在案件流程节点、严格审限审批、列席合议、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审核裁判文书、提交评查和核查等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涉企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的同时,案件质量不打折扣。
二是瞄准节点,严格监督审执质效。严格监督审理执行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着力纠正拖延执行、消极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超标的查控财产等问题。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对基本户、流动资产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审慎采取控制措施,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
三是找准基点,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的作用,强化涉企法律风险研判分析,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的预警。开展走访各类企业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上门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讲解涉企法律知识,利用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打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关键。以法治环境的“蓝天白云”,涵养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必将收获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纪委监委 石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