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三届呼和浩特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振武作动员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在新一轮巡察中创佳绩、立新功,为推动全市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确保过程精准和成果显著,以实际成效凸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第二轮巡察任务,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推动巡察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提质增效;要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用足用活巡察方式,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注重监督检查实效;要增强政治巡察的震慑效果,坚持边巡边查边改,强化清单式管理,推进巡纪联动,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组长负责制,巡察组组长要领好任务带好队伍,全程把关定向;市委巡察办要认真做好巡察保障,打造便利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要开展好巡察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巡视巡察业务知识,着力提升业务能力;要在巡察一线发现考察识别干部,突出巡察监督重点,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精准“画像”,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参考,确保巡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商井民宣读《关于十三届呼和浩特市委第二轮巡察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包晓明主持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巡察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