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印发(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进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年轻干部的成长轨迹和群体特点,以深刻理解《规定》精神为契机,强化《规定》中所蕴含的约束力、鞭策力、警示力,修炼内功,为国家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强化约束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规定》的制定和出台,编织成严密牢固的“笼子”,使权力这头“猛兽”无法出笼,那么滥用权力、违规越矩的行为就会被遏制。选人、用人也要符合规范,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敢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在其位、谋其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为筑牢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夯实制度基础。
强化鞭策力,落实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规定》的出台将有力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状态,有意倡导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新冠疫情突如其来,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大战大考,在“5+2”、“白加黑”的忙碌战场上,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应得到褒奖和鼓励,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受到警醒和惩戒,让更多忠于职守、担当奉献的干部在各大岗位上“俯首甘为孺子牛”。
强化警示力,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要畅通干部“下”的通道,对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这对一直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或只有上、很少下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要被深入剖析,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让广大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坚持维护党的纪律刚性。(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稠江街道办事处 金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