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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能上能下”让干部“位移”心不改

2022-09-30 10:16:23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笔者认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让广大干部岗位变动后初心不改,就需要“树牢鲜明导向、细化制度机制、强化科学调配”,进一步激发干部“能上”动力、畅通“能下”渠道,促使干部“上下”均有所作为。

坚持“能上庸下”树牢鲜明导向,激发干部“能上”动力。导向明则风气正。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主要目的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制度治党,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因此,必须旗帜鲜明树牢“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重要标准,把考核、述职评价等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大力选拔使用敢抓敢管、敢挑重担、敢啃“硬骨头”的干部。同时,要直面问题解决矛盾,敢于动真碰硬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稳坐钓鱼台”思想观念,让善为者有位、不为者挪位、乱为者丢位。

坚持“定规明矩”健全管理机制,畅通干部“能下”渠道。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不仅要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更要让干部“下”得服气,这就需要需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健全的制度保障,为干部“能下”明确标准,规范方式,疏通渠道。要针对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符合实际的评判标准,细化不适应担任现职的情形,通过设置“硬杠”、划出“红线”,对存在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不思进取、甘于落后等不履职尽责行为的干部进行“召回”管理,开展“回炉淬火”等,确保让“因违法违纪、重大事故问责”和“能力缺失、履职不力”的干部“下”之有据。要进一步明确到龄免职(退休)、辞职、健康原因调整等要求,为因家庭困难、负担重、身体不适应等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提供“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

坚持“人岗相适”强化科学调配,促使干部“上下”有为。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落实中,因到龄退休、届满离任、健康原因和违纪违法“下”的多,真正因不适宜担任现职“下”的少。因此,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在“人岗相适”上狠下功夫,让干部“上有所为、下而不馁”。要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大胆干事的党员干部,真正将错误与担当区分开来,不断厚植“能上能下”的制度优势,给予人才更多闯劲和干事自信。特别是针对那些不适宜现职有能力、有担当、想干事的干部不能“一刀切”地一“下”了之。要根据其专业特长把干部放到合理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完善后续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下”的干部教育和管理,通过设置“看考验期”,建立“考验性”机制等,让“下”的干部看到上的希望,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从而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云南省巧家县委组织部 范秀华)

责任编辑: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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