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深刻的国家治理革命中,党员干部不仅是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更应是率先垂范的实践者。新时代背景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肩负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特殊使命,需要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筑牢法治信仰,做思想上的明白人。法治信仰是党员干部践行依法治国的思想根基。没有发自内心地认同,就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不是选择项,而是必答题;不是软要求,而是硬约束。必须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内在逻辑,从思想深处拧紧法治总开关,真正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严守权力边界,做用权上的规矩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坚决摒弃“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个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让权力运行始终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前进。
提升法治能力,做履职上的内行人。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坚定的信念,更需要过硬的能力。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复杂任务,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善于将法律规范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既依法办事,又创造性开展工作;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回应群众期盼,在法治框架内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真正成为驾驭法治工作的行家里手。
勇于担当作为,做实践上的带头人。党员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着“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一言一行都具有风向标意义。要带头尊法学法,将法律学习作为必修课,不断提升法律素养;要带头守法用法,在处理涉法事务时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要敢于同一切破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法治尊严,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让法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鲜明底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刘思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