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山东省枣庄市慈善总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传达贯彻全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会精神。会议由市慈善总会会长张峰主持,总会副会长郭绪伦、崔彦瑞、李震、高扩,秘书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重点围绕法律在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职责、严格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与成本控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规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明确合作募捐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的修订要点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翟军同志在全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大意义、专项工作机制的关键举措(精准及时奖励、改革创新事项备案、查诬澄清)以及强化组织保障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慈善法》为慈善事业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市委提振干部精气神、凝聚发展合力的坚定决心,所建立的专项工作机制为全市上下营造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浓厚氛围。两项学习内容紧密关联、相互促进,依法行善是担当作为的基石,敢于担当是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保障,必须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会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新《慈善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开展募捐、管理和使用慈善财产,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水平。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大力弘扬“闯的精神、拼的劲头、干的作风”,主动将慈善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勇于探索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新路径、新方法。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激发队伍活力,以更强的责任感、更高的标准和更实的举措,推动枣庄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增进民生福祉、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