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深入福州市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调研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强调指出,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响应并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各项安排,深度秉持法治为民的理念,全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全民守法工作。
法治为民,首在立法为民。福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导向,让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意、反映民情、解决民需。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既守护了八闽的青山绿水,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地向往;针对老龄化社会痛点,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让“老有所养”从纸面走进现实。这些法规的出台,正是立法机关深入基层调研、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结果,真正实现了“法律为人民而立”的庄严承诺。
法治为民,重在执法为公。福建在执法实践中创新“柔性执法”模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替代罚款处罚,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避免了“为罚而罚”的简单执法;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失信企业重获市场机会,既激发了市场活力,又彰显了法治的人文关怀。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了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法治为民,贵在司法为民。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完成异地诉讼;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通过心理干预、法治教育等综合手段,帮助迷途少年重新回归社会。这些司法创新举措,不仅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更让司法公正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法治为民,根在普法惠民。福建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生活场景,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打造“法治公园”,通过法治雕塑、法治长廊等载体,让群众在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推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了一批活跃在基层的“法治带头人”,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普法方式,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更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坚固防线。以“法治为民”为核心理念,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既彰显了法治的刚性约束,又蕴含了为民的柔性温度,真正让法治成为照亮社会前行的“灯塔”。立法有温度、执法有力度、司法有深度、普法有广度,共同构筑起社会治理的“前行灯塔”。(林明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