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强调要以科技赋能提升反腐败效能,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新动能。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动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
强化平台建设,筑牢科技反腐基础支撑。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领域标准、全系统共享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大数据办案中心、一体化工作平台和科技装备五大建设,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信息化支撑体系。通过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为监督执纪执法提供精准、全面、实时的支撑。推动平台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线索研判等功能,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深化技术融合,提升监督执纪智能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推动传统监督方式向智能监督转变。通过构建“数据画像”“行为轨迹”等模型,实现对重点人群、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动态监测和智能预警,提升监督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贪腐行为特征,挖掘潜在腐败风险,辅助办案人员精准锁定问题线索,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通过技术手段打破“隐性腐败”“新型腐败”的伪装,增强监督执纪执法的穿透力和精准度,推动反腐败工作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治理”转型。
加强跨境协作,织密境外反腐追逃网络。当前,一些腐败分子妄图利用境外避风港逃避惩处,跨境腐败问题日益突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纪,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跨境资金流、人员流动、资产转移等信息的动态监控,提升对跨境腐败行为的识别和打击能力。要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境腐败案件协查机制,推动形成天网恢恢、无缝衔接的追逃追赃体系。通过技术赋能,提升跨境腐败治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打破腐败分子“逃得掉、藏得住”的幻想,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科技反腐治理根基。要坚持制度先行、机制保障,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制度体系同步发展。加强对科技反腐相关法规制度的研究制定,明确数据采集、使用、管理的权责边界,确保数据安全和合法合规使用。建立健全科技反腐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信息化专业队伍,夯实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人才支撑。完善信息化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估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制度机制建设,推动科技反腐工作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运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王玉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