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二大队接到报警称,抚吉高速公路161km(乐安县境内)处往抚州方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人受伤。
经调查,周某驾驶黑色小型轿车准备从吉安去抚州,在事发地时天气下着大雨,但是他全然不顾大雨的天气情况,依然按照平时晴好天气驾驶,在事发路段时车辆打滑刹车后失控旋转,车头先与行车道正常行驶的女孩张某的车尾轻微刮擦,之后又与高速公路道路右侧护栏发生碰撞,所幸的是,两车都各只有一名驾驶员,无人受伤。
民警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安抚两人情绪,并安排他们在办公室休息,平复受惊的情绪。随后民警对2名驾驶员均进行了酒精测试,显示无异常。
最后民警按照事故情况,认定周某承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当女孩张某询问修车理赔情况时,民警积极帮忙联系后车的保险公司,详细耐心地解释了理赔流程。民警耐心细致专业的事故处理工作得到了群众张某的肯定,2025年8月30日,张某特地来信表示感谢!(杜泽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