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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从规范审查调查文书使用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2020-04-03 09:08:39 | 来源: 中廉在线

在第二轮“清零”行动开展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赛罕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赛罕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常用文书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办案部室,对办案部室的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并将审查调查文书下发到每一个办案部室,及时规范审查调查文书使用管理。

一是签订办案承诺,规范文书使用。案件监督管理室在下发过程中要求,文书填写严格用语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撕页、损毁。使用文书应当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未批先用、文书丢失等情况,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办案室负责人签订《赛罕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文书使用承诺书》。

二是文书下发部室,提升办案效率。由于以前文书统一使用,各个部室想要第一时间签批文书,存在互相找文书、互相等待的情况,阻碍了案件的查办进度。现在将办案文书下发到每一个办案部室,办案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案件的查办进度,随时填写需要的文书,大大提升了办案的效率。

三是部室各自管理,防止案件泄密。办案部室领取文书后,应当建立文书使用管理台账。按照“一案一账”进行登记,并于每季度上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由于各个部室自己保管文书,有效避免了文书交叉使用的泄密事件。

通过本次审查调度文书的规范和发放,充分保障了赛罕区纪委监委日常文书使用的规范,改善了文书使用紧缺延误办案的现状,有效提高各办案部室的办案效率,为第二轮“清零”行动快速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梁艳玲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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