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轮“清零”行动开展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赛罕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赛罕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常用文书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办案部室,对办案部室的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并将审查调查文书下发到每一个办案部室,及时规范审查调查文书使用管理。
一是签订办案承诺,规范文书使用。案件监督管理室在下发过程中要求,文书填写严格用语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撕页、损毁。使用文书应当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未批先用、文书丢失等情况,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办案室负责人签订《赛罕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文书使用承诺书》。
二是文书下发部室,提升办案效率。由于以前文书统一使用,各个部室想要第一时间签批文书,存在互相找文书、互相等待的情况,阻碍了案件的查办进度。现在将办案文书下发到每一个办案部室,办案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案件的查办进度,随时填写需要的文书,大大提升了办案的效率。
三是部室各自管理,防止案件泄密。办案部室领取文书后,应当建立文书使用管理台账。按照“一案一账”进行登记,并于每季度上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由于各个部室自己保管文书,有效避免了文书交叉使用的泄密事件。
通过本次审查调度文书的规范和发放,充分保障了赛罕区纪委监委日常文书使用的规范,改善了文书使用紧缺延误办案的现状,有效提高各办案部室的办案效率,为第二轮“清零”行动快速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梁艳玲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