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外化到“学史力行”上,践行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找好切入点,筑牢基石,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下基层访民情,筑牢群众基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形成正确工作方法的行动口号。如果不去调研摸排的话,对哪些才是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哪些是最突出的问题等等,一定是掌握不准确不全面的。作为党员干部,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就是深入基层查访民情民意,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倾听民众的呼声,群众的意见,聚焦群众的共性需求、普遍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个性问题、具体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落实办实事,把实事办成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好事。
立足本职做实事,筑牢服务基石。民生项目清单化,重点工作项目化,突出分类分层实施,《通知》体现了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分别提出要求。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时不能眼高手低,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做好服务,从细微处实实在在地做好每一件实事。窗口服务单位要在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基层党员干部要善于找到为民服务的切入点,直面群众提出的任何具体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点在哪里、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就落实到哪里;驻村干部应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让村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各个领域的党员干部都应当立足本职岗位,找到自己工作的着力点,尽力而为全力以赴,不怕麻烦不惧困难,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具体“小事”,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履行长效机制,筑牢常态化基石。“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为群众办实事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日复一日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让“办实事”贯穿党员干部职业生涯、在党生涯的全过程。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有担当精神和攻坚勇气,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尽心竭力解决群众的问题,以此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群众办实事”,互帮互助,形成涓涓细流汇成海的氛围,造就星星之火可燎原的局面。(邢怡超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土牧尔台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