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中要求“…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选优派强。”笔者认为,党员干部的选拔是乡村振兴中关键一环,优秀的党员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通过利用他们自身的优势、结合乡村的特色,促进乡村进一步发展。
严格干部选拨标准。德才兼备,方堪重任。各地区各部门在选拔党员干部时,首先思想上考察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是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其次在工作上考察党员干部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实践中表现突出等;最后在生活中考察党员干部的廉洁情况,是否存在家庭成员利用其职务谋取私利等情况。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渠道,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表现,真正地选拔出愿意干事,真正干事,干成功事的党员干部。
培养农村中坚力量。当前各地区正面临村“两委”换届,村“两委”换届工作如此重要,是因为其班子成员的质量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吸引优秀的农村青年融入进来,壮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基层队伍。
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党员干部要团结基层党组织,团结群众,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保证党的政策方针在基层农村得到有效的落实,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海南省陵水县提蒙乡人民政府 杨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