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条例》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体系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等作出全面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拧成一股绳,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明确组织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好组织工作,保证党的组织路线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确保党中央关于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条例》为干部工作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党的形象,所以党的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上,特别是在干部管理体制方面、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方面、年轻干部工作等方面,要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落实。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感,用真抓实干当好人民的“晴雨表”,领导干部的“铺路石”,党和国家的“干细胞”。
《条例》为人才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人才工作抓好,让人才事业兴旺起来,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各级组织部门要遵循《条例》在领导体制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人才环境方面等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足硬功夫,将各方面优秀人才“引进来”、“留得住”,避免人才流失,让真正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人在祖国的广阔天地中施展才干、大有作为。(杨帆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