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检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政绩三问,深刻揭示了为政之本、治理之要。各级党员干部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其转化为推动基层善治的强大动力。
厘清“为谁创造业绩”,筑牢为民造福的价值根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基层工作直面群众千头万绪的诉求与期盼,检验政绩观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看是否真正做到了“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各级党员干部要站稳人民立场,将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尺,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依归,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多听民意、汇聚民智,优化工作成果群众评价机制,以实绩提升基层治理生命力。
明确“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导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要创造体现发展质量的业绩,注重发展的“含金量”与“绿色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要创造体现治理效能的业绩,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党建引领下优化网格管理、智慧治理,提升应急处突和风险化解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创造体现长远福祉的业绩,持续改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民生事业,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以实干久久为功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践行“怎样创造业绩”,弘扬求真务实的过硬作风。业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实干”二字上。基层情况千差万别,矛盾问题具体复杂,尤其需要发扬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狠抓落实的作风。各级党员干部要按规律办事,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基层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冲动”。要用实干担当,勇于挑重担、啃硬骨头,在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完善考评机制,完善落实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实绩实效化考核,加大群众评价权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鼓励创新探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扎实工作和为民服务上。(陈秀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