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乡村治理始终是基础性、关键性的一环。作为具有深厚历史积淀和文化基因的自治载体,村规民约如何超越其朴素的传统面貌,焕发新的治理活力,精准激活乡村治理的深层动能?这不仅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现实需求,更是推动乡村善治、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
村规民约承载着地方性知识与村民共同的历史记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和认同感。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激活治理动能的“巧劲”,关键在于使其焕发时代生命力,通过引入专业法律指导与审查机制,保留优秀传统价值,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环保理念、公共责任等现代治理要素,通过村民议事会、线上议事平台等多种形式,确保村民广泛、深入、有效地参与。
村规民约治理效能的深度释放,有赖于其更好地嵌入乡村治理体系,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融合。它既体现村民自治的意志,又承载法治精神的内核,同时包含德治教化的力量。通过探索建立与村规民约挂钩的正面激励及适度惩戒机制等,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形成褒扬先进、敦促后进的社会氛围,唤起村民内在的道德自觉和共同体意识,激活主体意识、贯通治理脉络,让村规民约在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焕发活力。(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