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一线,干部不能有“怕出错、怕担责”的顾虑。落实容错纠错,不是无原则松绑免责,而是明晰边界、规范程序、纠容并举,引导干部在底线之内大胆探索、积极作为。
细化容错认定标尺,明晰可容与不可容界限。紧扣“三个区分开来”,围绕主观动机、决策程序、后果影响、整改实效等维度细化评判标准,厘清改革探索失误和主观违纪违规、先行先试偏差和谋取私利行为的区别,配套完善正负清单,让干部事前清楚底线红线,减少模糊裁量空间。
规范容错处置流程,健全闭环研判机制。推行问责核查与容错评估同步启动,畅通组织启动、干部申报两条途径,由纪检、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依规形成书面结论。对予以容错的干部,及时做好影响消除,在考核、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客观评价,不随意扣帽子、贴标签。
坚持容错纠错一体推进,严防容错沦为“护短”。容错是激励,纠错是关键。对容错事项同步督促整改,推动单位复盘短板、健全制度,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常态化做实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清白干事者撑腰鼓劲。
容错有尺度,担当才有底气。只有边界清楚、处置规范、宽严得当,才能破解“洗碗效应”,卸下干部思想包袱,营造敢闯敢试、真抓实干的干事氛围。(王岩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