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党建 > 正文

紧抓党员教育,赓续红色使命

2022-08-15 15:32:24 | 来源: 中廉在线

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与标准,确保每一位党员都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根植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当代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科学指南。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注重教育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做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行者,常态化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尊重党员主体与实际,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党支部要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经常性管理,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及志愿服务等。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拧紧思想“总开关”,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党员思想时刻“在线”。(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王飞)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