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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2026-07-22 17:54:29 | 来源: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2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令源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节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节选)、《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节选)、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检察权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检察机关要把准“法治属性”,在以法律监督助推法治体系建设上善作善成,让法律监督的站位从“办好案”上升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成办案的尺子、监督的底气、改革的路标。二是认真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确保把正确政绩观真正树立好践行好。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习近平党建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检察机关要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效办案,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文字:机关党委 图片:新宣办)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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