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办理水平,确保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科学管理、及时分办、精准处置、高效办理,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制定《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办理工作的办法(试行)》。
《办法》共19条,对问题线索管理范围、处置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逐一细化明确,对问题线索收集、登记、保管、督办、办结等环节完善规范,实现了问题线索处置过程无缝链接,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厘清职责,细化线索分办。明确案管室按有关规定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根据线索反映具体内容、复杂程度等,按照A、B、C三类情形确定为一般线索、复杂线索、重点线索,并建议承办部门按照A类不超过10个工作日、B类不超过20个工作日、C类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标准完成初核工作。
集体研判,规范线索管理。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来源渠道,采取“总+分”方式,分类设立台账,并在提请主要领导分办审批前,会同分管领导及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承担专项工作部室,就反映内容是否涉及相关专项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对属于专项工作范畴的分类建账。
高效处置,强化成果运用。承办部门按照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严谨细致的原则,对所承办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按程序报审报批,确保线索处置高效合理、全程留痕、程序规范。强化成果运用,问题线索办结后,承办部门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报案管室录入系统。(周笑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