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 纪检监察 > 正文

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办法

2021-10-11 11:19:01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全面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办理水平,确保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科学管理、及时分办、精准处置、高效办理,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制定《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办理工作的办法(试行)》。

《办法》共19条,对问题线索管理范围、处置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逐一细化明确,对问题线索收集、登记、保管、督办、办结等环节完善规范,实现了问题线索处置过程无缝链接,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厘清职责,细化线索分办。明确案管室按有关规定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根据线索反映具体内容、复杂程度等,按照A、B、C三类情形确定为一般线索、复杂线索、重点线索,并建议承办部门按照A类不超过10个工作日、B类不超过20个工作日、C类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标准完成初核工作。

集体研判,规范线索管理。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来源渠道,采取“总+分”方式,分类设立台账,并在提请主要领导分办审批前,会同分管领导及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承担专项工作部室,就反映内容是否涉及相关专项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对属于专项工作范畴的分类建账。

高效处置,强化成果运用。承办部门按照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严谨细致的原则,对所承办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按程序报审报批,确保线索处置高效合理、全程留痕、程序规范。强化成果运用,问题线索办结后,承办部门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报案管室录入系统。(周笑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