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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一立三防”守护青春成长

2026-04-24 13:49:03 | 来源: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青春,是人生中最朝气蓬勃的阶段,是价值观塑造、品格养成的关键时期,恰似穿衣系扣,第一粒扣子扣正、扣牢,往后的人生道路才能行稳致远。对于正值成长关键期的中学生而言,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形形色色的诱惑干扰,如何守住成长底线、筑牢法治根基、奔赴光明未来?答案浓缩于一组核心成长准则——“一立三防”:立一个志向,防不良行为、防欺凌行为、防犯罪行为,以志向为帆,以法治为舵,在青春的航程中不偏航、不迷向,向阳成长。

一、一立:立鸿鹄之志,为青春锚定前行方向

志向,是人生的灯塔,是青春前行的内生动力。没有志向的青春,如同无舵之舟,极易在迷茫中随波逐流,在诱惑面前迷失自我;立下坚定志向,才能拥有清晰的人生坐标,始终保持向上向善的姿态,自觉远离不良风气与违法犯罪的泥潭。

立志不是遥不可及的宏大叙事,而是根植于内心的向上追求。福建农村青年黄磊的成长故事,便是最好的例证:他自幼家境贫寒,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身处艰苦环境,却从未自暴自弃。从小学到大学,他始终刻苦自律、勤学不辍,成为村里第一位大学生;步入职场成为医生后,他又立下“以法助人”的志向,耗时五年深耕法学专业,成功考取清华大学法学硕士,最终成为一名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的工作者。网友评价他“具备了所有走向堕落的条件,却活成了别人眼中的光”,这份光芒,正是立志赋予的力量。于中学生而言,立志就是心怀向上向善的追求:向上,是心怀家国、勇担责任,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向好,是坚守本心、严于律己,做正直守法的人。

青春立志,意义深远,核心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立志让青春不迷茫。青春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容易被他人裹挟、被乱象迷惑,而坚定的志向能赋予我们判断力,让我们明确是非对错,坚守“守法向善”的底线,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法律边界;其二,立志让青春更坚韧。成长路上难免遭遇挫折与困境,有志向便有底气,不会因一时失意一蹶不振,不会因小事冲动鲁莽,以“勤学上进”为目标,锤炼本领、强大内心;其三,立志让青春行更远。志向是人生的驱动力,唯有心中有方向,才能拒绝沉迷、摒弃摆烂,以自律自强的态度掌控人生,未来拥有更多选择,活成自己骄傲的模样。

中学生该如何立志?只需牢记三句话:一是先立小目标,再追大梦想,从认真听好每一堂课、完成每一次作业、改正每一个小缺点做起,日积月累,小目标终将汇聚成大志向;二是先守好底线,再追逐梦想,法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律是行为的边界,任何梦想都不能建立在违法违纪、伤害他人的基础上,守住底线,梦想才有根基;三是坚守本心,不盲目跟风,网络时代信息鱼龙混杂,要学会独立思考、明辨是非,不随波逐流、不盲从跟风,始终走正道、守初心。

二、三防:守法治底线,为青春筑牢安全屏障

如果说立志是青春的精神指引,那么“三防”便是守护青春的坚实防线,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义。中学生唯有守住这三道防线,才能远离风险、健康成长,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一)第一防:防不良行为,杜绝小错酿成大祸

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导火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界定,不良行为是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却会在潜移默化中侵蚀心智,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常见的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结交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迷信活动、接触淫秽暴力不良信息等。这些行为绝非“小事”,而是成长路上的“陷阱”,一旦沾染,极易丧失自控力,一步步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

预防不良行为,要做到四点:远离不良环境与不良人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择善而交才能向阳生长;学会勇敢拒绝,面对不良诱惑不逞强、不盲从,坚决说“不”;知错即改,发现自身存在不良行为,不逃避、不掩饰,尽早改正方能规避风险;听从师长教导,主动接受家长、老师的引导与监督,及时纠正偏差。始终牢记:小事守规矩,大事不犯错,防微杜渐才是守护青春的关键。

(二)第二防:防欺凌行为,拒绝暴力守护彼此

学生欺凌,是校园中绝不容忍的恶行,指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对他人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形式多样,主要分为五类:肢体欺凌的推搡殴打、威胁恐吓;语言欺凌的辱骂嘲笑、起侮辱性绰号;关系欺凌的孤立排挤、散布谣言;财物欺凌的强拿硬要、损坏物品;网络欺凌的曝光隐私、恶意恶搞、煽动网暴。其中肢体欺凌最易引发恶性犯罪,语言欺凌与网络欺凌发生率高,伤害尤为深远,往往给受害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

有的同学容易混淆打闹与欺凌,二者本质截然不同:欺凌带有主观恶意,是恃强凌弱的行为,且长期反复发生,会造成严重伤害;而打闹是无恶意的嬉戏,双方力量均衡,不会产生伤害后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实施学生欺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这意味着欺凌行为绝不是“小孩子打闹”,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在此向全体同学提出三项要求:绝不做欺凌者,不因一时冲动、所谓“面子”伤害他人,守住善良与法律底线;绝不做旁观者,面对欺凌不沉默、不冷漠,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用正义制止暴力;绝不做受害者,遭遇欺凌不害怕、不隐忍,主动寻求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第三防:防犯罪行为,敬畏法律守护未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也是守护青春的“护身符”,绝不是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部分中学生存在“年少免责”的错误认知,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极端罪行,依法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8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年少从不是免罪金牌,违法犯罪必将付出代价,留下的案底会影响一生的学业、工作与生活。

中学生群体易触碰的犯罪红线主要有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强奸罪等,这些行为往往源于一时冲动、法律意识淡薄。教育的本质是立德树人,包容不等于纵容,关爱不等于溺爱,对实施恶行、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适度惩戒既是对受害者的公平,也是对施暴者的挽救,唯有让其感受法律威严,才能迷途知返。预防违法犯罪,只需牢记核心准则: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他人教唆的违法之事坚决拒绝,拿不准的行为及时询问老师、家长。敬畏法律,不是胆小懦弱,而是对自己、对未来最负责的担当。

三、青春寄语:以法护航,奔赴山海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春的道路漫漫,唯有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牢记“一立三防”的成长准则,立坚定之志、守法治底线、修良好品行,才能抵御诱惑、远离阴霾。

愿每一位同学,都能怀揣少年之志,步履坚定如磐。于喧嚣中守得住本心,于困顿中立得住脚跟。知法明理,不越雷池半步;修身立德,不负韶华三年。愿你们在法治的蓝天下,走得正、走得稳、走得远,用奋斗书写最亮丽的青春底色。(马兆坡)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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