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16点35分,在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七大队辖区济广高速1203公里南城段往鹰潭方向,发生一起小车刮擦货车事故。
民警通过经过调查发现:小车因变道超车刮擦到在快车道行驶的货车,造成事故的发生。事后,小车驾驶员易某某称在行车途中经常“见缝插针”变道超车,以为自己技术好,没想到这次“翻车”了,看了交警提供的监控,易某某感到害怕不由自主的说:“这次小命保住了教训深刻,以后再也不随意变道了。”
最后,小车驾驶员易某某因违规变更车道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西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车辆变更车道要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车辆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变道;发生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事故车辆来车方向后方200米摆放三角警告标志。(胡力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