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就要充分认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地位,要不断总结以往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果和经验,建立符合时代需求的发展模式。
激活区域经济内在动力,培育多元化产业格局。构造以农业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方向,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的融合发展;聚焦大中城市的疏解产业趋势,引导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实现过剩产能的有序梯度转移;发挥加工企业的主导作用,运用“互联网+文化创意”,实现一二三产业综合再融合,促进县域全产业链的系统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加强产业融合载体支撑,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打造乡村产业兴旺的新样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持续发力产业振兴;扩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集体经济收入,搭建农业生产设施对外发包,吸收农民带地带资入股开展经营。
立足生态经济环境基础,开发清洁能源新模式。探索推进风光能源产业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如山区光伏产业既能带动开发利用长日照高海拔地区未利用的荒坡,加强电网输送基础配置,也能稳定增加集体经济与农民的收益,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逐步构建“风光能源+绿色养殖+生态保护”的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能源生产侧的风、光、水等能源多种能源的互补开发模式,如金沙江下游流域水风光季节能明显互补,水电和风电丰枯特性较显著,水电5—10月为丰期,丰枯电量比1.7,风电1—5月为丰期,丰枯电量比2.3,应充分利用金沙江流域的风光互补特性和水电库容调节能力,开发风电和光伏以提高枯期供电能力,用清洁能源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民生发展。
筑牢协同主体多重作用,维护好本土中坚农民。乡村协同主体的中坚农民属于乡村内生秩序的担纲者和生产经营的中坚者,占比不大,但却构成稳固乡村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力量。他们积累有当地丰富的社会资本和资源,能第一时间接触参与基层矛盾、突发事件解决,是“三留守”群体的主心骨,也是“定制村干部”的优先人选。乡村协同主体另一类主体为外来资本形成的新型经营主体资本,可能存在一方面下乡资本运作与农民争地争利之实的行为;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进行待开发土地资源储备行为。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中,注重维护村庄内部自发形成的土地资源配置秩序,合理推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减少乡村振兴核心力量的中坚农民家庭返贫致贫风险。(云南巧家县委组织部 杨习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