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群众故意刁难,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卷帘门’,阻碍经济发展,破坏营商环境;推进‘一站式’服务不力,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近日,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列出的损害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以通告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笔者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悉,市纪委监委开出这份涉及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四个方面26项负面清单,旨在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日常监管等领域,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推诿扯皮、干预经济等行为,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平台、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告,公布负面清单,开通举报电话,充分利用监督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专栏、网站举报信箱等监督平台,引导群众以来信、来访、来电、微信、网络‘五位一体’的监督方式积极举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在单位服务大厅、窗口张贴宣传单,公开负面清单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实现窗口全覆盖。”
据了解,为了强化监督职责,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要组建明察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建专门队伍,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等方式,对便民服务单位、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多频次、高密度、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选取查处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促改,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建立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防止顽疾反弹回潮。
“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涉企管理服务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优先处置、直查快办、严肃查处。坚持‘一案双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督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向社会发布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最大限度释放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