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4月14日讯:正值春耕前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精准监督年”活动要求,增强农村牧区惠农惠牧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防止虚报、多报、套取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纪委监委在全旗全面推行春耕夏耕报备制度,以报备制度为抓手,扎实有效开展“三务”公开监督工作。
一、制度规范、堵塞漏洞。针对嘎查村“三务”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了解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甚至有的嘎查村干部与民争利,出现“小官大贪”等现象,巴林右旗纪委监委结合巴林右旗农村牧区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执行春夏耕报备制度的通知》,从制度入手,全面规范以农作物面积为依托的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金额的确定和发放。
二、源头治理、事前监督。每年春夏耕种前夕,农牧户向所在嘎查(村)委员会报备所要耕种的农作物种类及种植面积,4月—5月报备春耕农作物面积,每年的6月—7月报备夏耕农作物面积。报备后由嘎查(村)委员会核实后进行备案。实际耕种农作物种类及面积发生变化时,农牧户也要及时向所在嘎查(村)委员会报备。每年的6月至7月份,由嘎查(村)委员会对农牧户报备春夏耕农作物种类及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全旗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安排专人负责春夏耕报备工作,统计春夏耕农作物的面积及流转土地合同的约定并登记造册,形成原始春夏耕报备情况表。夏耕报备情况表由嘎查村书记、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苏木镇(街道)农业站备案,并在嘎查村(组)“三务”公开栏、微信群、监督平台进行公开,存档不少于一年。通过报备春耕夏耕农作物种类及种植面积,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源头,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极大程度遏制了伸向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黑手”。
三、三级联动、保障执行。实行春耕夏耕报备制度,是巴林右旗纪委监委预防基层“微腐败”的一项制度探索,也是完善和规范嘎查村级事务,推进“三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报备期间,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发挥监督作用,做到全程参与,全程审核,并附签报备表,监督公开情况;各苏木镇(街道)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春耕夏耕报备制度的执行;各苏木镇(街道)纪(工)委、旗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查春耕夏耕报备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假公开等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公开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嘎查村、苏木镇(街道)、旗纪委监委三级联动,形成监督网,切实将报备制度落到实处,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精准防治问题。(巴林右旗纪委监委 王慧敏)